何謂獲得許可的飲泉設施?
依據日本溫泉法(第14條),唯有持有「飲用許可」的設施才能提供飲泉服務。這些設施須在飲泉場附近公告泉質、建議飲用量及禁忌事項。未獲許可的源泉禁止直接飲用,部分成分過量攝取可能造成健康危害。
飲泉的一般效果
- 便秘及消化器官機能低下(氯化物泉、硫酸鹽泉)
- 貧血(含鐵泉)
- 痛風—尿液鹼化(碳酸氫鹽泉)
不適合飲泉的情況
- 無飲用許可的溫泉(切勿直接飲用源泉)
- 嬰幼兒
- 腎功能障礙者(尤其是氡泉)
- 孕婦(尤其是硫磺泉)
推薦飲泉的泉質
可享受飲泉的碳酸氫鹽泉溫泉
從全國的碳酸氫鹽泉中尋找有飲泉許可的設施。
※ 飲泉時請務必遵守設施張貼的許可表示與指示。
參考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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